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,全面推动河北质量品牌双提升,培树更多质量标杆企业,使“河北制造”更具品牌价值、“河北标准”更具话语权威、“河北服务”更具诚信品质。在全国“质量月”期间,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继续组织开展“重创新、高标准、树标杆”质量提升宣言发布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口号
重创新、高标准、树标杆
二、活动主题
发展新质生产力,激发质量新动能
三、活动内容
1、在2024年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期间,组织一批影响力大、有社会责任感、注重质量提升、追求卓越的优秀典型单位向全社会发布“重创新、高标准、树标杆”质量提升宣言。
2、对参加“重创新、高标准、树标杆”质量提升宣言发布活动的单位名称、主要产品(服务)等在《河北经济日报》等平面媒体和相关网络媒体中进行公告展示。
3、对连续参与质量宣言发布活动,并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“重创新、高标准、树标杆”质量提升宣言承诺单位证书。
4、本活动自愿参加。凡参与单位需填报“重创新、高标准、树标杆”质量提升宣言发布活动申报表,单位负责人在质量宣言书上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,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或联系人微信。
四、参与对象
(1)钢铁、焦化、铸造、装备制造、工业泵等行业企业;
(2)食品饮料、酿造酿酒、乳制品等行业企业;
(3)石油石化、化工制药、药械等行业企业;
(4)水泥、防水、涂料、玻璃、建陶、卫浴、家具、家居装饰、门窗、柜业等行业企业;
(5)电线电缆、电力电气、小家电等行业企业;
(6)服装、针织、鞋帽、皮具等行业企业;
(7)体育用品、教学教具等行业企业;
(8)农业科技、种子、农资化肥等行业企业;
(9)金融、保险、物流、文旅等新兴服务业企业。
五、参与条件
在近三年内,参与单位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,质量管理体系健全、售后服务制度完善;参与单位的产品(服务)在国家监督检查及各地方监督检查和相关检验、监测中无不合格等不良记录,无质量违法记录。
六、发布费用
企业根据发布方案,自愿选择参与。
七、联系方式
电 话:0311-68008231 83991108
联系人:陈平均 高志强
邮 箱:hbmp2010@163.com
地 址: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南路128号
附件:
1、“重创新、高标准、树标杆”质量提升宣言发布方案
2、“重创新、高标准、树标杆”质量提升宣言
3、“重创新、高标准、树标杆” 质量提升宣言发布活动申报表
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
2024年7月29日